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法学专业经济法方向培养方案 -下载亚博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培养懂法律、懂经济、懂外语和接轨市场,具有经济法理论与实务双重优势的创新型人才为目标。要求学生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重点是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培养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
(一)思想道德素质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原理;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努力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国际化视野、创新精神与团队精神;具有敬业爱岗、艰苦奋斗、遵纪守法的品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二)业务素质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2.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
3.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
4.熟悉经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具有比较突出的经济法律实务工作能力;
5.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去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7.熟练掌握一门外语,使外语成为获取新知识和对外交流的工具。
(三)身体素质
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受到必要的军事训练,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能够履行建设祖国和保卫祖国的神圣义务。
三、主干学科
法学
四、修业年限
基本修业年限4年。按学分制管理要求,实行弹性学制,在校最高修业年限为6年。
五、授予学位
法学学士
六、主要课程
法学基础、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宪法学、行政法学(含行政诉讼法)、民法学总论(含民事责任、人身权法)、物权法学、债权法学(含合同法)、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商法学总论、经济法总论、宏观调控法、市场规制法、刑法学总论、刑法学分论、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概论、法律文书、法律职业伦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社会学概论、法理学、证据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竞争法学、金融法学、税法学、公司法学、票据法学、保险法学、证券法学、会计学、房地产法学、能源法。
七、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及安排
实践性教学环节主要包括学科竞赛、创新项目、模拟法庭等等课程实践2学分、社会调查与公益劳动1学分,专业见习2学分,毕业实习10学分,以及学年论文2学分、毕业论文6学分。
实践教学环节安排详见《法学专业经济法方向指导性教学计划(实践课程部分)》。
八、学分要求
本专业学生须取得168学分方可毕业(港、澳、台及外籍留学生按相关规定执行),其中理论类课程144学分,实践类课程24学分。理论类课程学分中必须完成通识教育必修课35学分,通识教育限选课23学分,专业必修课65学分,专业限选课14学分,任选课7学分。